申请教师资格证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须知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申请认定中等及以下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或师范教育专业毕业在学期间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人员,必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一、测试时间:5月18日至19日
二、测试地点:吴忠第五中学
三、测试内容
1.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
2.专业知识水平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理论及先进的教育理念解决教学和学生管理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3.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使用普通话讲解、提问,板书的设计等等。
四、各学科授课教材
1.教材版本:以目前利通区各年级各学科使用的版本为准。
2.授课范围:小学为五年级下学期内容;初中为初二下学期内容;高中为高一下学期内容(语文、数学:人教版必修3,英语:外研版必修3,政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人教版必修2,地理:中国地图出版社必修2,信息技术:教育科学出版社必修全册,美术:人教版《美术鉴赏》,音乐:人民音乐出版社《音乐鉴赏》,体育:人教版《体育与健康》必修);中等职业学校授课内容依所申报专业而定;音乐、体育、美术技能测试所需道具(小乐器、画纸、画笔、画夹等)自备。具体授课内容在授课当日抽签决定。测试机构不提供教材,请测试人员务必自备教材。
五、其他相关要求
参加测试的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到测试地点报到。户籍在外县市(高中)参加测试人员必须于5月18日上午7:30到测试现场报到抽签,户籍在利通区的参加测试人员5月18日下午13:00到现场报到抽签。
吴忠市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五日